不動產過戶會產生較大的稅費,籌劃得宜,可節約空間很大。
如由法院拍得不動產,以物抵債方式辦理過戶手續,通常判決書會列明,交易稅費,由買受人支付。產生稅費:
一、契稅3%;
二、增值稅5%
1、核定征收的,交易價/1.05*5%
2、查實征收的,(交易價-帳面成本) /1.05*5%
三、附加:上述增值稅金*12%;
四、印花稅,賣、買雙方各萬分之五;
五、土地增值稅
此稅種最為復雜,空間也最大
(一)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步驟:
1、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2、計算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
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3、計算土地增值稅的稅額
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二)稅款計算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
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
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
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
土地增值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在申報此稅種時,基本有兩種方式
1、提供取得不動產所支付的金額的單證。一是提供當年初購入的各種發票及稅票;二是到國土局查冊查檔,查出單據資料。而計稅就按上述計法,如該公司購入不動產升值較大,該稅種稅款非常巨大。
2、申報時不提供原購發票,也不查冊,通過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來計繳土增稅是較實在的籌劃辦法。通過運作,此稅種申報,我們可運作繳交土增稅5%多一些(不少于5%,但又不能剛剛5%)。
上述五個稅種是必交稅種,申報分別在于第五點最后的1、2點,如釆用2點,能大幅少交稅,目標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時間較久遠,升值一定很大,這種房產產生交易稅費達交易價30%上下是非常正常的。如運作,則以上稅稅可交約15%以內。
不過除以上稅種,在交易過程中還有三個稅種出現
一、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
1、土地使用稅,每年一征,以前為每平方3元,去年降為2元;
2、房產稅
自用的,房產帳上原值*70%*1.2%,一年征一次
出租的,租金*12%
地稅的普遍做法,不交這兩稅,不過戶,補稅最少三年,并加收每日萬分五滯納金,如每年這兩稅合共超十萬元,則補五年并加收每日萬分五滯納金。在實踐上,如該不動產正在有人出租使用,則通過拍買拿到房產的買受人可要求稅局對出租人及使用人追征此兩稅。